气力除灰系统之回转式风机及水环式真空泵
来源: 发表时间:2017-09-21
气力除灰系统之回转式风机及水环式真空泵
4.5.1 负压气力除灰系统应设专用的抽真空设备。抽真空设备可选用回转式风机、水环式真空泵或水力抽气器等。
回转式风机及水环式真空泵的额定流量可按计算值的110%选取;回转式风机的额定风压可按系统计算值的120%选取;水环式真空泵的工作压力不宜大于-65kPa。
当输送灰量较小(≤20t/h),除灰点分散,而且外部允许湿排放时,负压除灰系统的抽真空设备可采用水力抽气器。水力抽气器出口的灰浆,可利用高差自流至灰场或直接排入排浆设备。
4.5.2 在一个单元系统内,当1--2台抽真空设备同时运行时,可设1台备用。同时运行3台及以上时,应设2台备用。
4.5.3 气锁阀输送系统用的风机宜采用回转式风机。风机的额定风压可按系统计算值的120%选取。
在一个单元系统内同时运行的风机为1-2台时,应设1台备用;同时运行在3台及以上时,应设2台备用。
4.5.4 回转式风机房及水环式真空泵房的布置应靠近负荷中心.宜为独立建筑物,当与其他建筑物毗连或设在其内时,宜用墙隔开。
4.5.5 回转式风机房及水环式真空泵房的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设备宜采用单列布置;
2 设备间的主要通道不宜小于1.5m,设备与内墙之间的通道不宜小于1.2m。
4,5.6设备所用冷却水参数应由制造厂提供,其水源宜由工业水提供,并宜考虑回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