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力除灰系统的气力除灰管道
来源: 发表时间:2017-10-26
气力除灰系统的气力除灰管道
4.8.1 气力除灰的管件和弯管应采用耐磨材料,管道布置应尽量减少90°弯头。 4.8.2 气力除灰的直管段材质的选择与除灰系统方式有关.宜采用普通钢管。若输送磨损性强的灰渣需要采用耐磨材料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8.3 除尘器灰斗下除灰控制阀或气锁阀装置的支管道接入除灰主干管时应水平或由上向下接入。 4.8.4 气力除灰管道每段水平管的长度不应超过200m,布置时宜采用管接头等补偿措施。 4.8.5 气力除灰管道可沿地面敷设,也可架空敷设。输灰管道布置时应避免很长的倾斜管和u形或向下起伏布置,同时应满足5.3.8条的要求。 输灰管道支架的设置应满足5.3.9条和5.3.10条的要求。 4.8.6 在灰斗出口处或灰管需要改变方向时,在拐弯前宜有不小于管径lo倍的直管段。 4.8.7 在较长距离输送的气力除灰系统中,除灰管应采用分段变径管。其分段数量和各段长度应由计算确定。 4.8.8 长距离正压气力除灰管道根据系统需要沿线可设吹通管。吹通母管直径宜为DN50--DNl00,支管直径宜为DN50一 DN65,间距可为15m--20m。吹通支管接入除灰管的夹角不应大于30°,并应在紧靠除灰管处的吹通支管上装设止回阀、旋塞阀或球阀。 当除灰管集中布置时,每2-3条除灰管可公用1条吹通母管。